太阳镜是常用的夏季护眼用品,通过遮挡太阳光以减轻因眼睛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太阳镜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51家企业生产的79种产品,合格7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7%。
本次抽查依据QB2457-1999《太阳镜》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产品的光学指标和透射特性进行了检验。光学指标包括球镜顶焦度(俗称度数)、柱镜顶焦度(俗称散光)、棱镜度、内在疵病项目,经检验,只有1种产品棱镜度项目不合格。透射特性包括可见光透射比、紫外平均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经检验,有4种产品可见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抽查结果表明:连续几年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太阳镜行业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逐步提高。
一是棱镜度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棱镜度不合格。太阳镜的棱镜度应为零,若镜片有棱镜度,配戴者则会产生视物移焦,加剧眼肌及视神经的无序调节等。
二是可见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太阳镜的不同光透射比对应不同的类别,而不同类别的太阳镜用途和功能又完全不同。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没有正确标注可见光透射比的类别。正确标注太阳镜光透射比的类别能够指导消费者根据使用的目的和用途选购产品。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和产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眼镜产品质量的监督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同的人群,可根据各自的喜好和不同的用途来选择太阳镜,但最根本的是要从能保障配戴者的安全及视力不受到损伤的基本原则出发。减少强光刺激、视物清晰不变形、防紫外、对颜色识别不失真、准确辨识交通讯号,应该是太阳镜的基本功能。若上述功能有缺陷,轻则起不到太阳镜的作用,重则会产生头晕、眼睛酸胀等自觉不适应症状,有时还会产生反应迟钝、辩色错觉、走路视物不平等症状,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等等。所以在选择太阳镜时,不能只注重款式,而忽视其内在质量。
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二种类别,一类是“遮阳镜”,人在阳光下通常要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遮阳镜能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以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也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品种,主要起到装饰作用,当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也可使用。
选购太阳镜,首先要确定选购的目的是为遮阳、还是为了配服饰、起装饰作用?除了遮阳以外,是否还有防紫外功能方面的要求?对镜片的安全性能有无特殊要求?只有明确这些目的,再结合款式和戴在本人脸部的实际效果,才能购买一副合适的太阳镜。
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并不一定具有防紫外或抗冲击等附加的防护性能。只有当产品上有明示性能时,才会对这些指标进行考核。
紫外线nm之间的太阳光线,包括三类:UVA波段为315nm~380nm,UVB波段为280nm~315nm,UVC波段为200nm~280nm。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光线nm)中紫外线。紫外线对人眼的损伤主要决定于紫外线的波长、辐射时间和辐射强度以及人眼自身防卫机制的强弱,角膜、晶状体是最常受到紫外线损害的眼部组织,日光性角膜炎和角膜内皮损伤、日光性白内障是与之最相关的眼部疾病。为了保护眼睛的健康,可以选择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阳镜,尽量消除380nm以下的紫外线。选购时应特别注意玻璃镜片的防紫外功能,从抽查统计情况来看,玻璃片很难完全达到防紫外的要求。
具有安全防护性能的太阳镜,其镜片采用诸如PC片等抗冲击的材料制作,在标签和说明书上往往会标上“有抗冲击性能”、“通过美国FDA认证” 、“符合欧美最高标准”等等,如果产品能达到标识上的要求,对于摩托车手、驾驶员等对安全性能有特殊要求的消费者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己,购买产品时应索取完整的包装,并将其保存好,这些是制造厂对产品性能的承诺。或让商家将这些附加的防护功能注明在发票上,一旦发生纠纷,就不至于因缺乏证据而被动。
镜片颜色深浅的选择,应视所需活动的场所而定,针对不同的光源和场合,镜片的颜色会影响遮光效果。要使太阳镜能有效遮挡夏季强光,眼镜的颜色应有足够的深度,但骑车或驾车者,不要选择颜色太深的镜片。
1、镜片的度数应满足对平光镜片的要求,并且不应有影响视力的光学疵病。简便的鉴别方法为,可将太阳镜置于眼前,透过镜片观察远处目标,如窗框或门框等,再将眼镜上下前后移动,目标不应有摆动及波浪形变形。也可以在日光灯下观察太阳镜镜片表面的灯管影像,移动太阳镜使灯管影像出现在镜片的不同部位,灯管影像不变形为最佳,目前市场上的偏光太阳镜,大部分是使用厚度为0.7mm的树脂偏光镜片,由于镜片薄,在装配中很容易产生变形,选购时应特别注意。
2、镜片的颜色不能偏,应使周围环境的颜色不失真。在没有配戴太阳镜前,先观察红、绿、黄等颜色的物体,然后戴上太阳镜,观察同样的物体,两次观察的颜色不能偏色,否则会降低识别交通信号灯的能力。对于镜片为彩色的太阳镜特别应注意此项的鉴别。
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有些人不分场合,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在看电影、电视时也戴着太阳镜,这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和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尚不完善的婴儿、儿童等不宜配戴太阳镜。
除了玻璃片的太阳镜外,其它的太阳镜镜片材料耐磨性不高,使用者应经常注意太阳镜的表面情况,当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及时更换。